民盟北京市委建议北京制定住房租赁条例促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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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租赁市场规模庞大、交易活跃。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委员会(简称“民盟北京市委”)表示,住房租赁市场已成为北京市不可或缺的住房供给渠道,有必要制定《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推动北京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1月24日,北京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民盟北京市委提交大会书面发言材料指出,制定《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有其必要性,建议国家《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一旦通过,北京市要根据其中一些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进一步巩固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治理成果、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并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地方立法。

北京市租赁中介和租赁经营企业数量庞大,监管难度大。民盟北京市委提出,要监管北京市租赁中介和租赁经营企业,有必要在地方立法中设置住房租赁行业准入门槛,健全租赁中介、租赁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备案登记制度。

民盟北京市委还提出,要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民宿等新兴业态。近年来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住房租赁经营、民宿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长租房市场“甲醛门”“爆仓门”“租金贷”等乱象频发,严重损害房东和租客利益,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明确住房租赁企业概念,规范长租房市场,调整民宿行业。

民盟北京市委认为,《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制定应当与《民法典》等上位法做好衔接,密切关注正在制定的全国《住房租赁条例》,并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租赁市场实际,解决长期困扰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租赁住房类型及合法性条件不明确、住房经营企业法律地位不明朗、以房管人机制运行不协调、长期租赁合同难推行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民盟北京市委建议,北京市要全面梳理住房租赁市场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充分吸收本市政策性文件及其执行过程中累积的成果,明确条例调整范围,规定租赁住房的合法性、适租性条件。同时,要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比如推进房地产行业自律管理和信用管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再比如,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黑名单。

民盟北京市委认为,要落实多元共治下的租赁住房管理,建立统一的租赁住房登记备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明确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的主体,消除因部门职能侧重而产生的租赁信息管理手段、管理要求的差异。(完)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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