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持续深入加大入海氮磷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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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目前我国管辖海域的海水水质总体稳定,但局部近岸海域污染依然存在,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请问目前海洋氮磷污染物治理有哪些难点,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将如何治理?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表示,近年来我国的海洋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但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黄海北部、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等近岸海域仍存在劣四类水质分布,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王菊英指出,氮、磷是生物生长所必需的元素,但过量的氮、磷等营养盐排入海洋环境,就会导致海水的水质污染和富营养化。据监测结果显示,我国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重度富营养化海域,主要是集中在辽东湾、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等近岸海域,近岸海域海水中氮磷主要是来自河流的输入、农业面源污染、城镇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海水养殖活动和海洋大气沉降等。不同来源贡献率在不同区域、海域差异较大。总的来看海洋环境当中氮磷污染来源是比较广泛和复杂的,陆海压力叠加,陆海统筹、区域协同治理的要求高,治理难度大、成本高。

王菊英称,随着入海排口排查整治和入海河流总氮管控措施逐步推开,海水养殖、港口船舶污染治理和监管不断加强,海洋开发活动监管力度逐步加大,陆源和海上氮磷污染的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2022年,我国管辖海域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7.4%,同比基本持平;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1.9%,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比例为8.9%,同比减少0.7个百分点。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有关规划计划所做出的安排和部署,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一是继续加快推进《“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强化沿海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实施人工湿地净化和生态扩容工程、推进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任务,以进一步削减入海河流总氮总磷等的排海量。

二是加快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实施,持续推进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工程、加强沿海城市固定污染源总氮排放控制和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大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等措施。这些措施和行动的实施,将对入海氮磷污染治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将逐步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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